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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来信就解决我省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反弹问题提出建议

    石首市高基庙镇政府刘国林致信,对解决我省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反弹问题提出建议。

    来信说,今年,我省提前取消了农业税后,农民负担重问题又出现反弹。1、少数地方的税外负担抵消了农业税全免后给农民带来的政策性实惠。一是今年水费负担超过了前几年。今年,我省一些易涝地区既收了县乡排涝费,又收了农业灌溉水费,与往年相比每亩增加了7.20元;二是一事一议筹工筹劳,存在强行以资代劳、一平二调等问题;三是少数地方开始强收历史尾欠;四是有的地方在常规负担外,征收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。2、生产资料成本升高,粮食价格走低,农民增收难。今年由于种子、化肥、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,每亩早、中、晚稻生产成本与去年相比分别增加35、50、45元。加之部分主要农作物价格走低,在产量与往年相同的情况下,每亩要少收入100元左右。

    为此,来信就解决我省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反弹提出建议:

     1、加强对水利工程的水价管理,确保改革后的水费低于改革前的实际负担水平。一是按鄂办发[2002]35号文件规定逐年增加水费财政补贴,直至取消农民的水费负担;二是认真核实水田面积,防止少数地方为享受国家的粮补政策多报面积和改报面积;三是严格控制村组泵站排涝水费,每亩最高标准不超过5元。

    2、在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回收上,落实核减政策。一是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核减2003年以前投入的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债务的政策;二是在下达当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回收任务中,防止征收2003年以后投入的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形成的债务。

   3、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工筹劳。一是对确需启动一事一议筹工筹劳政策的村,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实施;二是未经群众讨论通过的收费款项,即使上了《监督卡》也不能收;三是在执行政策中就低不就高,实事求是,严格按核算要求执行,防止抬高收费标准。



来源:湖北省信访局  2007-03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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